Apple产品不是促使我去阅读《乔布斯传》的直接原因,极简主义才是。
在佐佐木典士的《我想要简单的生活》中看见他多次写到乔布斯之后,我对乔布斯本人产生了兴趣,那么当我用14个小时阅读完了乔布斯的传记之后,我学到了什么?
原本我想从极简主义和写作两方面来写我的收获,但最后我决定不这样做,因为在讨论这两件事情的时候,他们应该是高度关联的,就像乔布斯所创造的产品和他的极简主义之间也是密不可分的。
读完书之后,与其说乔布斯是一个极简主义者,我更愿意称他为一个严肃的创造者,而他一生中的那些创造,几乎都和他的极简主义有关系,所以,我是否可以认为,极简主义是对创造有积极作用的存在?
极简主义并非简单的“少即是多(Less is More)”,精简并不意味着不复杂 。乔布斯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简洁是终极的复杂。”他认为,要让一个事物变得简洁,必须先深入理解其复杂性,然后提炼出最纯粹的解决方案。
与现在的我们通过书面形式获取知识不同,乔布斯口中的至繁归于至简,是他在实践当中总结出来的精髓,因为他用这个理念创造出了许多东西。
例如他在设计产品时认为不需要说明书,无论是iPod的滚轮还是iPhone的单按键设计,都是一种归于简单但又能够承担起关键复杂作用的设计。
在书中,乔布斯的设计师伙伴艾夫这样说:“简约不仅仅是一种视觉风格或形式上的极简主义,也不仅仅是摒弃杂乱、去繁就简后的状态。简约是对复杂事物的精髓进行深度挖掘和精准提炼的结果。要做到真正的简约,就必须真正的深入。只有深入了解一个产品的本质和精髓,才能做到真正的去芜存菁。”
我如何来理解?
首先,我可以认同乔布斯在形式上也有像一名极简主义者的时候,例如在书中我看到过数张他坐在他家具很少的家的地板上做事的照片,现如今,一个空无一物的房间几乎是现代极简主义者标配。但是在乔布斯身上,我只能说这似乎根本不值得一提。
作为一个极简主义者,谁会在乎你的房间物品是否真正做到?如果我和乔布斯聊天,我说我的房间和你一样,只有极少数充满品味的家具,乔布斯才不会在乎这些,他只会问我:“那你创造过类似iPhone的东西吗?”
极简主义的本质是在极简的过程中找到自己认为真正重要的事情,并且真正去做。当今现代极简主义运动和实践,大多都是从断舍离,丢东西运动开始,因为在工业高度现代化和消费主义盛行的今天,世界上每天都在生产出无数的商品,然后卖进每一个人的家里。
所以现代几乎不存在一开始家里物品就极少的极简主义者。而丢东西只是一个开始,许多人都在丢东西的过程中感觉到痛快,一扔就停不下来,但这其实不是重点,重点是当人丢了东西之后,他们逐渐找到了自己真正热爱,认为重要的事情。
乔布斯其实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可以确认的是,他的青年时期就对电子设备充满兴趣,而那是一个百废待兴,急需出现无数充满创造性的天才的年代,乔布斯带着他的禅宗思想、极简主义,以兴趣为驱动,创造出了麦金塔电脑,后来创办了Apple公司,然后又创造了无数经典作品,iPod、iPhone、iPad、iCloud等等。
而从书中可以看出,乔布斯对创造出自己所认为的伟大事物这件事情有非常高昂的热情和紧迫感,这促使他在有限的时间里追求极致。
这就是极简主义的影响力,这是一股极具引导力的力量,它会引导一个人追随自己的内心,找到自己真正认为重要的事情。
而所谓“至繁归于至简”,更像是一种方法论。
我认为这个理论与唯物辩证法中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到事物的主要矛盾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自媒体个人写作者中一直有一个Brand概念,即在长期的写作中树立起自己的个人品牌。
我认为“长期公开写作”本质上就是一种产品,与打造一个可以摸得着的实体不同,这个产品就是在实践的累积当中不断形成的。
我想到了一个最简单的例子,那就是毛泽东思想,如果我们把毛泽东思想当做一个品牌,就很好来理解这件事情。
毛泽东思想不是某一天,毛主席说出了“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么两句话的时候就诞生,而是在毛主席长期的调查、深入参与社会实践、思考、总结、实践之后,通过一篇篇具体的分析、报告、文章,最终所凝结出的思想。
这也说明,一个品牌,一种思想,不是凭空就能够出现的,要知道,光是毛泽东选集,就收入了从1925年到1957年之间数百篇文章,光是时间就横跨了三十二年,涵盖了毛主席的青年和中年人生,一个人的一生又能有多少个三十二年?毛泽东思想就是在长期积累下所诞生的伟大思想的最佳典范。
而例如“实事求是”,这样一个后人对毛泽东思想进行深度挖掘和提炼之后总结出的极简的标签,作为写作者,我们是否应该思考: 经过长期的写作之后,你的读者能否用一个极简的词汇定义你?
所以我认为,当今写作者在除了坚持公开写作之外,还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挖掘自己。
前段时间推特上爆火的DAN KOE的文章《如果你兴趣多元,请别错过接下来的两三年》里就提到: 你要做你自己,把你自己变成客户画像,你自己就是品牌,你的品牌即为你的故事。
而我在和菜头的文章里也读到过类似的内容: 写作者真正需要的读者群是那种可以在思想、品格、审美、爱好、生活情趣上相投的人群。数量本身没有意义,适配的读者才有价值。如此,文字可以滋养读者,读者的反馈也能滋养作者,创作也因此能够进入良性循环,可以持续下去。
而这两者的内容都指向一件事情,那就是 一个写作者想要真正拥有读者,首要事情就是确保自己在写自己。
自己是复杂的,就像我在没有读《乔布斯传》之前,我也不知道乔布斯年轻的时候经常吸毒,他在工作中脾气暴躁、易怒,在生活中有些敏感、忧郁,与他在社会上所取得的成就相比,他的个人形象与之格格不入。
然而就是这样真实的乔布斯,让我十分地崇拜。如果乔布斯是一个完美的企业家形象,天赋异禀,聪明睿智,年少成名,一生戎马这样的剧本,可能我顶多说他是个有钱人,有点想法。
乔布斯的故事为写作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本,那就是完美根本不是最重要的,真实感才是,在写作中,我们不需要去树立所谓完美的人设,而是需要去展示真实的自己,包括真实的和不完美的自己。
就像乔布斯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创造的产品却可以影响整个世界,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写作也是一样,你不必担心你不够完美,而是应该担心你不够真实,因为虚假往往需要以重大的代价来弥补。你只需要保证你所表达的审美和价值观以及品味等诸多事物是真实的你即可,这样才能够拥有真正的读者。
只有在长期修炼自己,写作自己的过程中,去挖掘自己经历、思考当中最深邃、最精华的存在,并用无数种方法把它呈现出来。
就像乔布斯用他一生中所有的产品阐述了至繁归于至简,毛主席用一生的时间阐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样,极少数有力量的语言,可以用一千种不同的方式呈现出来,并实在的影响读者。
这就是乔布斯的极简主义对写作者的启发:我们终生写作,但归根结底,是把“自己”用无数种方式重写。